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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 23 September 2012

信用卡与我

年少轻狂的我,曾经欠下十多千马币的卡债。

那时的我做销售,有底薪加佣金,可是却因为毫无节制的消费,常常入不敷出!

每次钱不够用,我都会自我催眠: 告诉自己下个月我将会有可观的佣金。结果先使未来钱,十个锅子九个盖,最终欠下一屁股债!

归根到底,是因为自己没能力开源;更为了面子而没办法节流!


记得刚开始在新加坡工作时,我除了房租和上下班的必要的开支,我把所有的额外开支包括治装和娱乐费用统统砍掉!

然后我尽快还清欠债最低的信用卡,把另一张信用卡的欠款用balance transfer的方法转到这一张信用卡上分期付款,年利率从18%降到6%!我重复同样的方法再把卡债转移,只要我每月能够准时还款,银行就没办法再多赚我一分利息!

还有,我还把信用卡的保险也砍了!那是一种保险配套,只需支付每月信用卡欠债余额的若干巴仙(好像是零点几巴仙,忘了正确数字!)一旦持卡人发生意外丧生或残废,保险公司将会清还信用卡的欠债;如果没有欠债,则不需支付。

骤听之下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计划,因为只有在信用卡有欠债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保费。可是真正执行却不是那回事了!

一, 以利率0.6%为例,它是根据每月欠款乘于0.6%,就是说每一千块等于6块,十多千的卡债等于每个月70~80块。每个月看来是小钱,可是一年下来等于800多块!

二,如果我用信用卡分期付款买东西的话,比如刷卡3千6百块买数码相机,分12期,还了第一期300块,结果账单来,保费要还19.8块(3300 x 0.6%)!


一年以后,我成功清还这十多千的卡债,无债一身轻!

现在的我,已经远离以前那种朝不保夕,提心吊胆的日子了。


现在手头上有3张信用卡,为了避免因为迟还款而支付不必要的开支,我希望能为我自己设立每月还款日期。

 

 依照上述图表,我决定把还款日定在每月的最后一天!希望借此文章提醒自己!

当然,最理想的做法还是随用随还!

1 comment:

  1. 卡债没有抵押品,如果欠卡债的卡主去世,银行不能向卡主的身边人追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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